上一回曾提及過,當鬱鬱不歡的時候,找人傾訴,把心中的鬱結舒發出來,往往能令繃緊不安的心情鬆綁,釋放。然而,假若你的傾訴對象是下列的其中一類,你又有何感覺?還願意繼續將你的心事告知他嗎?
-「請勿打擾」類:忙得不可開交,你一面訴說自己的故事,他卻一面埋首於自己的工作,全無回應,像完全置身事外;
-「心不在焉」類:左耳入、右耳出,似懂非懂的,究竟聽到沒有,聽到又有多少,無從知曉;
-「專家說教」類:會喋喋不休地替你分析「案情」的來龍去脈,給你提供方案,教你按其指示去做;
-「唯我獨尊」類:從不能切身處地以你的角度、觀感去理解整件事,只專注於他自己的所感所想,向他傾訴,猶如進行一場辯論賽;
-「公諸同好」類:事後將你們的談話內容隨便向第三者報告或分享;
-「互相比較」類:告訴你他比你更糟,試圖叫你感到你不是最不幸的人,可惜說到最深處,往往可能要你反言安慰;
-「法官批判」類:只顧討論事情的對與錯,裁定你是「罪有應得」還是「無辜被害」,對事情須負上責任與否。
上述所列舉的實在有點兒誇張,聰明如你,一眼便看穿是反面教材吧!不錯,但這亦是我們常在不知不覺中所犯到的。作為一個稱職的「傾訴對象」,又該怎樣做呢?實不相瞞,世間並沒有一套特定的模式,這全因傾訴者而異,我們須隨時「執生」,隨機應變。不過,卻有一句老掉牙的四字真言可與大家分享:「用心聆聽」。嘗試不靠我們的耳朵,用我們的心去聆聽,去體會傾訴者的感受,去理解他的想法。適當的時候,我們可輕握他的手,輕拍他的肩膀,簡單的如給他一個鼓勵的眼神,這些支持很多時更勝千言萬語,至少讓他知道,有人明白他,他並非孤單一人。待心結舒解了,問題便好辦得多,解決的方法亦可慢慢的一起深討。 (幸運的,傾訴者更可能因此靠自己的力量找到出口!)
日後若是朋友、家人 (甚至不大相熟的人也好) 找我們傾訴心事,傾吐苦水,我們應自感榮幸,可作為他的傾訴對象,分享他的心事,有機會當一個「聆聽者」。